根据《土地法》的规定,占用耕地补偿分三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属被占用耕地的农民所有,用于补偿农民当季种植物的损失;如所征用的耕地属村民组所有,则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归该村民所有;如所征土地属村所有,则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属村所有。按照有关规定,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的70%以上用于安置被征用土地的农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