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号: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
目录号:对每一本案卷目录的编号。
案卷号:对每一个案卷所的编号。
目录号:填写全宗内案卷所属目录的编号,在同一个全宗内不允许出现重复的案卷目录号,企业或参照《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编制分类方案的单位,可填写类别特征代码。
全宗号是全县唯一的档案管理机构代码,是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当一个单位向档案馆移交过档案后,档案馆根据相关规则给予移交单位唯一的一个代码,此后该单位不论哪一种类别的档案都是这一全宗号。没有向档案馆移交过档案的单位没有全宗号。
案卷号:目录内案卷的顺序编号,在同一个案卷目录(或分类体系的最低一级类目)内不允许出现重复的案卷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