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可以占用耕地修建坟墓吗?

2024-10-28 15: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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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村民不可以占用耕地来修建坟墓。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扩展资料:

《殡葬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民政部门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殡葬管理条例

回答2:

根据我国《殡葬管理条例》第10条第1款的规定,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1)耕地、林地;(2)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3)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4)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由此可见,村民是不可以占用耕地修建坟墓的。

回答3:

不能占用林地修建坟墓。我国人口基数庞大,加上环境破坏日益严重,人均林地面积严重不足。节约土地,保护森林资源已经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我国有关法律已经规定,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1)耕地、林地;
(2)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3)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4)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法律规定,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区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和建造坟墓。

回答4:

我们村由队长带头,未经得村民小组同意私自摧毁根地修建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