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什么可以加分

2024-12-02 21: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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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或者是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可获得高考加分。

高考具体加分政策如下:

教育部出台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档”、“增加10分投档”2种加分形式。

增加20分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有下面几类: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和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获前六名以及参加上述比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均须经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省统一认定。

增加10分

考生包括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

体育高考加分政策:

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项目调整为三大类学生有加分资格。

一是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

二是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

三是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加分的前提也是应届毕业当年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是否在其考成绩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0分向高校投档。

值得一提的是,教育部第一次对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作出明确规定,被简称为“8+2”——保留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项目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测试项目限定在中学普及程度高、锻炼效果好的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8项。

各有关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还可根据本地中学生体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在上述运动项目之外增加一般不超过两个强身健体项目。

获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学生;授予“教育世家”称号的教师直系子女报考师范院校的考生、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初检合格的考生;获省教育厅等五单位共同表彰的“创业明星”称号的对口考生、全省职业学校技能比赛获一等奖的对口考生。都将取消加分和降分资格。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高考加分政策

回答2:

一、增加20分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和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获前六名以及参加上述比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均须经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省统一认定。

二、增加10分

考生包括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

北京新高考加分规则公布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照顾对象审核办法日前公布。审核办法中提到,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现行照顾政策规定,在照顾对象中,烈士子女及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同时该办法规定,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高考加分政策、人民网——北京新高考加分规则公布

回答3:

特长的话..是要去你想上的学校参加考试的.学校会酌情降分! 下面是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考生,经审查公示后,可享受加分照顾。

1、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总分加20分;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总分加20分;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总分加20分;

4、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总分加20分;

5、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比赛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的,总分加20分;

6、高中阶段获得并经省招生委员会测试认可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总分加10分;

此外,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总分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总分加20分。

少数民族考生、归侨、烈士子女等可加分

规定中明确,部分考生,经审查公示后,也可享受加分照顾政策。录取时,符合投档条件的,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具体条件为:

1、贵阳市(一市三县除外)、遵义市红花岗区、遵义市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10分;其他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20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总分加10分;

3、烈士子女,总分加10分;

此外,部分考生符合省内院校投档条件的,经审查公示后,可享受加分照顾政策。录取时,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具体条件如下:

1、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获得2006年(含2006年)以前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省赛区一等奖者,总分加20分;

2、在我省农村连续居住五年以上,具有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女孩和二女结扎户女孩考生,总分加10分;

3、侨眷考生,总分加10分。

父母长期“扎根”自治地区的子女报考省内院校可获照顾

规定要求,对在我省三个自治州所属各县(市)及少数民族自治县和贫困县连续工作或任教十五年以上的汉族干部,公办中、小学教师和卫生技术人员的子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招生部门审查公示。考生志愿报考省内院校,其总分符合低于省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10分以内投档要求的,可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凡已调离上述地域或其子女高中阶段未在当地就读的,均不得按此规定办理。

部分考生 优先录取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高中阶段获地级表彰的三好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3、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或降低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都不得超过20分。

省招办提醒广大考生,凡享受加分降分录取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都必须于3月21日至4月4日,持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文件)或出示颁发的证书、奖状报名,超过报名时间的无效;无证明材料和不属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均不予承认。

残疾考生符合体检标准、成绩达到要求,省招生考试中心将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高等院校不得仅因残疾而拒绝录取。肢体残疾和生理有缺陷的考生不宜报考师范类院校、系(科)专业。

此外,中职报考高职的考生,符合上述录取照顾政策者,可享受同样照顾。初中应往届毕业生报考五年制专科的考生,其照顾政策参照各地区初中升学考试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体育、艺术类的少数民族考生,除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外,不享受其它照顾

回答4:

高考加分项目缩减

1.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

2.在高中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3.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

4.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5.取消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

6.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7.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

8.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9.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

以上加分占历年高考加分项目的54.55%。

最新高考加分政策

烈士子女加20分投档

今年,烈士子女考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需审查考生家庭户口和《烈士证明书》或《见义勇为烈士证书》原件,二者一致,才可确认考生为烈士子女。

有效革命烈士证明书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统一印制、统一编号,并加盖有市(行署)级民政部门公章的“革命烈士证明书”。

因见义勇为牺牲被评定为烈(含)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见义勇为烈士证书》原件。如因烈士牺牲注销户口后重新焕发了户口,现户口中无烈士姓名的,可由当地公安部门和烈士原所在单位同时出具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投档

鄂伦春、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达翰尔、蒙古、锡伯、俄罗斯族考生,在报考黑龙江省属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如使用朝鲜、蒙古民族文字答卷的考生不是朝鲜族或蒙古族,使用少数民族文字答卷的不予认定。

在自治县、民族区、民族乡镇且学籍在户籍所在县的高级中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所报黑龙江省属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5分投档。

退役士兵华侨子女加5分投档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要审查的有效证件有:由总参谋部统一颁发并编号的《入伍批准书》原件、《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当地民政部门核发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证书”。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审查的有效证件有:《退出现役证》原件,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勋)章、《立功受奖证书》原件。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侨务办公室提出申请。

县(市、区)侨务办公室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名单逐级上报到省侨办负责复审,最终合格名单由省侨办于2017年3月17日报送省考试院,建立考生电子档案。

台湾省籍考生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由考生持由省台办出具的并加盖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公章的“台湾省籍青年证明信”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招考办进行申报。

回答5:

省级的三好可以加分的

自主招生是自己去报名考的 每个学校加分制度不一样 分不同的类

光有证书是不可以加分的 你可以去考每个学校的艺术加试(不同于艺术生 艺术生要求的分很低) 小提琴考上了可以过一本线就进很好的学校 如清华北大

竞赛好像不加分的 有了竞赛成绩 自主招生报名会很顺利

竞赛要有毅力 是你喜欢学的 而不是光为了加分而学的 会耽误正常学习进度 还要研究大学等以上的课本(如生物 物理 数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