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是集体所有制经济,早期就是靠社员入股筹集起来的资金,现在信用社吸收入股是为了扩充资本。入股后每年可以收到一些分红,但是信用社内部有很多制度不是很健全,具体到按股分红根本没有实施,所以分红只是说的好听点,实际在计算的时候是按存款利息计算。
你可以找他单位的领导,股金是可以退的。不过你要不急着用钱的话,就放那,就相当于存款。
现在信用社正在向商业银行改革,这是国家制定的政策,关于股金的问题是要解决的,乐观一点考虑,等信用社改革成商业银行后,再上市,你就是持有原始股了,到时候可要发了啊。
有这种事,刚开始你就不能同意的,现在就只有听天由命了,要么就去告他。现在的银行一点也不正规,全是商业行为。老白姓受苦
信用社的这种做法不合理也不合法.尤其是利息按照3万元计算的.说明电脑系统也不认可入股的事.2000元可能是被信用社内部人员私吞,建议:
1,向信用社的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或
2,向当地的银监会反映;
3,如上述都没能解决问题(估计能解决),可寻求司法协助,到当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追讨2000元及4年的利息(按贷款利率算)
祝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