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在我厂做木工,我与他并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与协议,做工都是按计件付工资,

2025-03-26 10:25:5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签订劳动合同是单位应该履行的义务,法定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如果超一个月没有签订,单位需要支付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最长支付一年。超一年未签订视为双方已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单位是合法注册的,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单位支付报酬就形成劳动关系。计件还是计时付工资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形成。

回答2:

如果老板拖欠工资,那么你与私人之间的纠纷,是民事纠纷,应该反映到法院解决,申请赔偿。

回答3:

是属于事实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