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世祖顺治五年(1648年)设直隶省,东光属直隶省河间府景州。清世宗雍正七年(1729年)升河间府沧州为直隶州,增领东光县。雍正九年(1731年)东光县改隶直隶省河间府。
1913年东光县属直隶省渤海道。1914年东光县属直隶省津海道。1928年直隶省改为河北省,东光县直属河北省。1937年划属河北省第八督察区。1937年9月日军侵占东光县城,东光县遂沦陷。[2]
1938年8月东光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属冀南第六督察专员公署。1941年初东光县属冀鲁边区一专署。1944年1月冀鲁边区同清河根据地合并,组成渤海区。同年4月东光、吴桥、南皮三县合并建立东南吴县,属山东省渤海行政公署一专署。同年9月以东光通往南皮县黑龙村的日伪公界,又将东南吴县划为2个县。公路以北为东南县,公路以南为东吴县。1946年2月东光、南皮、吴桥三县恢复原建置,东光县仍属山东省渤海行政公署一专署。1949年8月山东省渤海行政公署一专署改称沧南专区,继辖东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