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借。会纠缠不清。不过你借了就是给他的,那就给吧,看你怎么想。
那是在俩人恋爱期间的约定,现在分手了,就可借可不借,,如果你们现在是纯粹的朋友,他确实有困难的话,二三仟还是可以借给他,如果是金额比较大,我看还是不借为好!
不要、八成没得还了。
一个男人还要向女人借钱,分手、是明智的选择。
借给一个人钱首先看他有没有偿还能力,如果他一个月收入刚够他开销,他哪有钱还你。
第二个是看他们信誉,看此人以前有没有过欠朋友钱不还的记录。
我有一朋友老爸得癌症问我借几千块,我明知对方一个月收入才一千多块都不够他用的,压根没钱还。但碍于他老豆病得快死了不得不借了四千块钱,一个月后他父亲死了,然后过了一年多他一分钱也没还,这钱我现在就当帛金了,也跟他绝交了。
至于理由,你直接了当跟他说,你丫的一个月收入都不够你自己用的,你哪有钱来还我。
如果你依旧还是好面子,就当我没说吧,我是发誓除了父母再也不借给任何人钱的了。
让他写有法律效率的借条再借给他,可以规避一切风险,又显得有人情味。如果他不还,借条在你手里,你可以随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