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需举证,由债权人进行举证。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需要证明该债务并未用于共同生活支出
为什么不是让对方举证这笔借款是共同债务呢?让对方证明这笔借款用于共同事务可能对你更省事、有利。
看这个债务是婚前还是婚后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