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提出反诉,法院可以拒收反诉?

2025-04-13 1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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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提出反诉,如果法院不同意接受,估计是不符合反诉的条件。
这种情况下,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被告,可以另行单独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 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

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