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码和姓名被别的公司窃用发工资,引起个人所得税纠纷,怎么去法院上诉

2025-04-16 07: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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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冒用他人身份,是不合法的,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回答2:

个人身份证被他人单位利用虚设工资逃避企业所得税,应由税务机关稽查依法处罚。身份证被利用人只要与利用单位不存在行为上的事实,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但可就侵权行为追诉法律责任或赔偿。

回答3:

收集证据 准备好齐全的证件及复印件到法院立案大厅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