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人大常委会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了新《保险法》,本次修订对保险混业经营的问题做了法律规定,针对保险法之前规定的保险公司禁止混业经营调整为适当放开。而且,各大保险公司虽然都经营人寿险和财险,但是是以不同的法人实体进行业务开展,所以并不违背禁止混业经营的规定。
新保险法明确了“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突破了以前财险公司的承保范围,对财险公司是一重大利好消息,并使以前秘密开展此项业务的财险公司可以浮出水面。
中国平安成立较早,是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中国人寿也是,因我国第一部保险法是在1995年执行的。
呵呵,你的问题很有意思。中国平安是一家综合金融集团,经验人寿保险业务的是平安人寿保险公司,经验财产险业务的是平安财产险保险公司。同样的,其他保险公司的寿险和财产险都是分开的不同公司。不止是中国平安是这样。中国人寿、太平洋等等也分为寿险公司和财产险公司。难道你认为这样有实力的公司都是有背景的吗?
中国平安不仅仅是寿险和财产险公司,还有养老险公司,健康险公司等等。可以百度一下查看。
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产险,寿险实行分离,但是产险和寿险可以同时归口于一家集团公司.平安保险公司是集团公司,他可以同时拥有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和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两个子公司,两个子公司都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因此他们可分别经营产险和寿险.而对于集团公司而言,就是同时经营产险和寿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