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级智障残疾人他的监护人是她丈夫,离婚后没地方住可以找监护人吗

2025-04-14 15: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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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两人已经离婚,不是夫妻关系了,那么相应的监护关系就此终结。这位离婚后的残疾人和前任丈夫在离婚生效那一刻起,已经没有监护和被监护法定关系。但是《婚姻法》规定,这种情况下,虽然离婚,但是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义务提供帮助。

  《民法通则》规定: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回答2:

说一个爱字要用一秒,写个爱字要用四秒,可传递它却要用一辈子。我愿意用我一辈子的时间去把这爱传递给你,别怀疑我的真诚,快快按你电话的...

回答3:

一般监护人都是有直系亲属,或者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