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现代企业集团化、跨地区经营的特点,集团公司成为经济运行中的重要角色,集团企业按产权特征划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母公司必须妥善处理好与下属子公司之间的财务管理关系,要适当划分各级管理权限、目标、责任。处理好统一性与自主性的关系;集权与分权的关系,做到既能灵活地集中财力,保证生产重点需要,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又有利于调动下属子公司的积极性。使其在保证完成母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任务的基础上,有一定的自主权,享受相应的经济权益并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由于现代企业的经营范围广、下属子公司多、物资流量和资金流量大。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成为母公司加强管理的首选。财务控制的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人员控制
人员控制是指母公司有权确定子公司的财务人员的人选,通过财务人员及时将子公司的财务信息反馈给母公司,以实现对子公司财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财务控制应坚持以人为本,把好进人用人关。古人言:“成事在人。”进什么人,在什么岗位上用什么人,这是极其重要的问题。按照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人员控制方法的不同,人员控制可分为两种:
1、直接委派制。在这种方法下,母公司对下属公司的财务人员实行统一委派,财务人员的劳资、人事关系均由母公司直接管理。
此方法的优点在于财务人员的切身利益决定于母公司,能避免由于利益受制于他人而产生的对集团整体利益的损害;母公司对财务人员的调配和岗位轮换有决定权、有利于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佳配置,同时能避免财务人员因长期共同工作而形成的某种不利于集团的默契;选择标准统一,有利于财务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其缺点在于财务人员仿佛游离于子公司之外,由于利益关系不同容易产生财务人员与经营者之间的协调配合,影响企业的效率,不利于集团整体的发展,当子公司出现问题时,经营者可能会以此作为推托责任的借口。
2、资格审批制。资格审批制是母公司规定子公司人员任职的资格条件,由子公司自行选择其财务人员,向母公司报请批准,所报人员必须符合母公司对财务人员的资格规定,母公司根据所报人员的资格并结合实际业务水平确定其能否上岗工作。
该方法的优点在于子公司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所需的财务人员,有利于财务人员和经营者之间的协调配合;资格审查制度可以确保所选财务人员的基本素质;母公司对财务人员资格的最终审查有一定的震慑作用。其缺点是对子公司的控制力度不如直接委派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