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一票否决权是否有使用次数的上限?

2024-11-28 14: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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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宪章没有这样规定。《联合国宪章》有关安理会的章节中并无明确规定"否决权",但规定"凡非程序性决议案,必须得到安理会15个理事国中至少9票以上赞成,并且5个常任理事国中没有一国投反对票才能通过",即常任理事国投反对票通常被称为"行使否决权"。联合国历史上首度行使否决权是1946年2月16日苏联在叙利亚、黎巴嫩问题的一次表决中投下反对票。从联合国成立至今,历史上大部分的否决权都是由苏联所行使。在苏联解体后,美国是行使否决权最频繁的国家。直至2012年,5个常任理事国共行使270次否决权:美国使用78次,包括为阻止对以色列的批评行使36次否决权。英国使用32次,其中22次与美国联手。法国使用18次,其中13次是与美、英联手。前苏联/俄国总共使用119次,是实际使用否决权最多的大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71年恢复联合国席位后,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共九次使用否决权。

中国当前是使用否决权次数最少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