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预备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时,一般要求党员本人要将预备党员的一套考察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并转到你的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预备党员的一套考察材料是不放在你的学生档案里的,主要是避免党组织无法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进行考察,所以区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在给你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时,需要你的预备党员的档案材料。如果党员的档案材料放在了你的学生档案里,你可以先让区委组织部门先把党组织关系时转移到社区党组织,然后尽快到找到档案的托管单位把情况说明清楚后,把预备党员的档案材料拿出来后交到所在社区的党组织,这个时间要尽可能地抓紧,否则会影响到你的预备党员按时转正。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关于
2006
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的通知
各学院党总支:
一、
根据党员的属地管理原则,
所有学生党员毕业后都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
其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地党组织,学校不保留已毕业学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
二、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的基本原则是:已经签定了工作单位的,应将
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
织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①个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②
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党工委;③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或乡、镇党工委;④
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
(以上四种情况,
请学生事先向即将转往的目的地党组织联系,
核实对方是否同意接收)。
三、
接收毕业生组织关系所对应的党组织只能是“党委”。各党总支在登
记党员转出目的地时,不能只确定到市(县)委组织部一级,要明确到基层党委的
名称。如果毕业生就业单位的党组织为党总支或党支部,应注明其主管上级的党委
名称。例如:某毕业生工作单位为重庆长安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该生了解,
该公司为长安集团下属公司,党组织为党总支,故该生组织关系应转往中共重庆长
安集团委员会。如果市外的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级别不明,请毕业生事先向所就业
单位的党组织咨询清楚。
四、
填写党组织关系清册时,请各党支部对所有毕业生党员作认真登记,
不能出现错漏。要仔细核实毕业生党员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此项内容以《入
党志愿书》上党委审批意见为准,即党委是否在审批意见中写明该生为预备党员还
是正式党员。若预备党员转正时间已到,但:①还未召开支部大会讨论,②已召开
支部大会但党委还未审批,则该生仍为预备党员。请各党总支认真核实后在转移清
册上相应栏目签字。
五、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委组织部负责按党总支上报的组织关
系转移清册填写后统一发到各党总支,
毕业生党员在交清党费后
(统一交到
6
月份)
到所在学院党总支亲自领取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规定期限内交往组织关系转移
目的地党委。各党支部在下发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作好相应的签字领取登
记(组织关系介绍信不能由其他人代领,以免遗失)并保存组织关系转发登记册报
党总支备案保存,以备组织部抽查。
六、
若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需作变更、修改,请本人持原介绍信和
本人身份证到党委组织部办理。如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的,受委托人应为所
在党支部的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
七、
务必告知学生: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不能补开。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规定,应届毕业生预备党员在毕业时应当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移至新的接收单位或者临时党支部,并按照规定完成转正手续。
在具体操作中,通常需要以下步骤:
1. 确定接收单位:应届毕业生预备党员应当首先确定自己的接收单位,可以是新的工作单位、居住地社区或者乡镇街道等。
2. 提交申请材料:在确定接收单位后,应届毕业生预备党员应当向原所在党组织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证明等。
3. 审核材料:原所在党组织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备。
4. 转接组织关系:在审核通过后,原所在党组织会将组织关系转移至接收单位,同时将转移情况告知毕业生本人。
在具体操作中,区委要求应届毕业生预备党员提供档案是为了核实其个人信息和党员身份的真实性,以确保党组织关系的转移符合规定。因此,如果区委要求你提供档案以完成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你可以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便顺利完成转移手续。同时,你也可以向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咨询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必须携带好党员档案才可以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