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内容博大精深,体例完备。其阐说历史经济的内在逻辑。第一卷逻辑可概括为“历史发生学”,第二卷逻辑可概括为“系统发生学”,第三卷逻辑可概括为“现象发生学”,第四卷逻辑可概括为“认识发生学”。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出版《保卫——经济形态社会理论大纲》。 《资本论》文本的一个突出的特质是表达行动内涵。《资本论》中的行动理论在意蕴与模式上和标准的社会学理论相比,特质规定是丰富的阶级实践工作内涵。这种研究具象出“实践态的历史唯物主义”。 阶级,行动,科学,从中可发掘出来的显而易见的联系就是:社会阶级理论是历史行动与科学的真正统一。这是“社会科学”应获得的基本意义,也是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最后两句话的寓意所在:“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某种意义上,行动和行为本身是不同的,其不同之处在于这些“行动”(或行为规则)是可以归整的,“言语者把三个世界概念整合成一个系统,并把这个系统一同设定为一个可以用于达成沟通的解释框架。”但与哈贝马斯不同,马克思没有依赖普遍的语用学和采用解释学和现象学的立场,即不是从直观的个体交往活动中提取出“一种社会进化理论”,而与之相反,采取了历史实践的、发生批判的工作方法。这样,通过“实现哲学”和进一步的“实现科学”的行动,语言就处在了行动的末梢状态中,而阶级上升为行动的始源的规定。这本质上是政治经济学对象的理论生产过程,而事物的本质从这些工作方法中显露出来,并提示给我们以有关于“历史生长运动”的真实轨迹。参考文献:行动与理论:哈贝马斯批判——《资本论》中的历史唯物主义问题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6年04期 P25-35【基金】2015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资本论》与中国经济学实践创新研究”(15YJA79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