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婚生子想分手有哪些法律,财产方面怎么分

2025-04-14 23:27:2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如果男方不同意去办理法律意义上的解除同居关系

你可以单方向法院提出解除同居关系的审请,写出你对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

对方应付多少抚养费的请求,法院会发信给他,就算他不出庭,法院也可单方判决!

如果他出庭,法院会以公平为原则,分配你们的财产,孩子会以利以成长一方抚

养,另一方付抚养费用。

补充回答 如果孩子有认知能力了,法院也会尊重孩子的意愿。

他借的钱如果你家人有借条,完全可以找他要回。

如果钱是以他个人名义借的,和你没关系,你们又不是法律上的夫妻,没有义务

替他还债。

我所知道的有限,只是在上学的时候学过一点法律。

希望能帮得上你。

具体的情况不能给你明确答复,你可以去法律网站上咨询在线律师。抱歉!

回答2: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婚姻事实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婚姻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为了对你有利,你应该补办结婚登记。这样以后离婚有法律依据,尤其是财产、债务、孩子抚养问题,都好处理,否则会有日后的很多麻烦。
建议到律师事物所咨询,最好聘请律师,以防后患。。。

回答3:

哎!当初干嘛不登记呢,登记就合法了啊,现在事情不就好办了吗?你现在这种情况可能要吃亏了!没有婚姻关系,而他又借你娘家的钱,不知道有没借条哦?有的话就有证据就好办了,没有的话,如果他说他没借,叫你拿证据出来,那你怎么办?而刚刚你也说他很无赖........ 我看你还是问问律师吧.

回答4:

所以说,女人还是不要和男人没结婚就同居,吃亏的永远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