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贷:递延收益。
2、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3、按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逐月或年分摊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固定资产已交,不需要做账务处理,只需要未来将折旧核算到新处室,并且在固定资产系统或固定资产卡片上变更保管人;资产已交需要资产管理单位出具资产交接单,一式三份,交出方、收到方、资产管理方各持一份。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转移部门不涉及资产增加,资产还是公司,只是换了保管人或者使用人。如果资产是从下面分公司上来,就需要做账。
现金的交接,除了财务部门,其他任何人和部门都不应该有属于公司的资金。
独立核算需要分别记账。转出公司作借累计折旧,应收内部单位款,贷固定资产;转入单位做借固定资产,贷累计折旧,应付内部单位款。资金转移出单位做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接受单位做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企业接受无偿划拨的固定资产,如果是政府部门划拨的,属于政府补助,通过“递延收益”科目核算。
收到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贷:递延收益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按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逐月或年分摊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出售设备时,要把没有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同时转销。
出售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营业外收入
转销递延收益余额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我国目前主要政府补助:财政贴息、研究开发补贴、政策性补贴。
无偿划拨:
无偿划拨是指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代理人,通过行政手段将目标企业产权无偿划转给并购方的产权重组行为,是当前产权交易中十分常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操作方式。
优缺点:
该种方式优点是交易成本低、阻力小、速度快产权整合力度大,并购方往往会享受到当地政府给予的各种优惠政策。缺点是容易出现违背企业意愿的行政性“拉郎配”,从而使并购方背上沉重的包袱。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第二章《确认和计量》中规定;
第七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首先确认一项资产和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递延收益。需要注意的是,递延收益的分摊的起点时“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递延收益分摊的终点是“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或资产被处置时(孰早)”,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报废、转让等),尚未摊销的递延收益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递延。
例2:20X9年1月1日某企业收到政府450万元财政拨款用于购买科研设备1台。企业于1月29日购入该无需安装的设备并交付使用,实际成本480万元,其中用自有资金30万元支付。该设备使用寿命10年,直线法计提折旧,无残值。8年后的2月1日出售该设备,收到价款120万元。
(1)20X9年1月收到财政拨款
借:银行存款 4,500,000.00
贷:递延收益 4,500,000.00
(2)20X9年1月29日购入该设备
借:固定资产4,800,000.00
贷:银行存款 4,800,000.00
(3)自20X9年2月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计提折旧,分摊递延收益
借:研发支出40,000.00
贷:累计折旧 40,000.00
借:递延收益 37,500.00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37,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