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肇事逃逸至人死亡,死了三人一家三口,在八里台,而且撞人之后拉走对方的电动车。得判什么刑?赔偿怎

么算?
2025-03-17 00: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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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按照你的叙述,性质比较恶劣,依据法律的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再说,在本案件中,肇事逃逸,且破坏现场,属于严重情节,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赔偿,依据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上述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