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是什么?

2025-03-18 22: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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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此外抢夺的情节对认定抢夺罪也具有影响。因此,抢夺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

1、犯抢夺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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