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的说,叫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
再次鉴定,必须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该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最终结论一年后,如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可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鉴定结论发生发生变化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没有发生变化,就由申请人承担。
可以推翻
对工伤认定要异议,可以收到认定书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办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