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11岁,在上体育课时,没有老师在场把同学背着玩,导致同学摔伤骨折,请问这事谁负责?

2024-11-08 00: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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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像你这种情况,孩子属于未成年人,学校有监护的责任,如果是课间操户之间玩耍,导致同学摔伤骨折,那么,学校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因为体育老师负责看管学生,但是导致同学受伤的直接原因是您的孩子,也就是说,11岁的孩子并不是说一点儿责任都不承担,只不过,作为家孩子的家长作为监护人要承担次要责任,也就是说,作为赔偿的话,学校拿大头,你们这一方拿小头,毕竟是倒置倒置孩子受伤的是你们这一方

回答2:

由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二条 监护人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四十条 第三人侵权时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回答3:

背孩子的叫加害人,加害人有责任,学校没有尽到保护,看护义务也有责任,所以,应该由双方承担按份责任。采纳谢谢

回答4:

学校和孩子都有责任的。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通过当地法院起诉解决。

回答5:

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承担责任。体育课没有教师在场,学校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你孩子的行为直接造成同学受伤,作为监护人你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