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定《民诉解释》第106条规定的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时,需要考虑那些因素,怎么才算严重

2025-04-15 02: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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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这个问题有些抽象,是否有具体案情。我举个例子,偷拍偷录(双方交涉谈判、交易过程中)不违法,但是窃听窃录(用监听录像设备,预先在房间内安装等)则不可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