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进行了盗窃,不管被盗物品价值多少,都会被拘留,可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达到盗窃罪立案标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四十九条规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本月11日,达州市通川区一名19岁的少年唐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而他盗窃的,仅仅只是一听价值2元的易拉罐饮料。
当天,唐某进入通川桥下的一家超市,选购了一些物品,同时将一听饮料揣入兜内,结账时谎称自己没带钱,将选购的物品退回,便欲离开,但他没想到他私藏拉罐的行为刚好被保安看在眼中,保安随即报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国新闻网-19岁少年超市盗窃2元拉罐 被行拘5日
盗窃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是治安违法,可能被行政拘留。按目前的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就属于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