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关于劳动者辞工后的工资结算时间期限?

2025-04-13 02:16:34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没有具体的规定,只有劳动合同法中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建议:你可以查看你所在省份的工资支付条例,如:《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上面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