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于2000年9月25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以下简称《电信条例》),该行政法规的立法目的是了为规范电信市场秩序,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信网络和信息的安全,促进电信业的健康发展。 由于《电信条例》适用于国内从事电信业务或与电信业务相关的所有企业,故当然也适用于联通公司。 《电信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电信用户应当按照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地向电信业务经营者交纳电信费用;电信用户逾期不交纳电信费用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可以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 目前联通公司是对逾期没交费的用户,将从缴费期结束后次月1日开始收取3‰的滞纳金(滞纳金收取比例从2009年2月1日起调整为欠费金额的3‰/天)。
联通有权收取,具体标准不清楚,可以向法院反映限度,一般会被适当降低。
千万不要用联通的宽带,我用过别的运营商的都是不用了上门拆除盒子的,联通不管你这个,只要你到期不续费,接下来就给你算每月千分之三元的滞纳金,说是宽带线路和盒子的滞留费用,也不打电话通知一声拆除也没个电话,没办法逼着就这么的缴了好几百块钱所谓的滞纳金,服务太坑了,联通的这做法就是以后让你别用他家的了,一锤子买卖;本来打算用联通决定换别的服务商了。
联通的称谓是错误的,滞纳金只能是行政行为,而本案中应称之为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联通是有权收取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国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约定过高的话法院要酌情予以减少。
诉讼时效是2年,除非对方举证举证催缴话费而你明确拒绝符合诉讼中止情形以外,本案就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联通公司的收费标准中有关于滞纳金的约定,他按照约定收取滞纳金,在法律上是合法有效的。
你反映的说4年他都没有向你主张滞纳金的话,那么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也就是说法院不可能支持他胜诉。你可以不搭理他。如果还不断打电话,你就不接、不说话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