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为止只有持有“福建户口的居民”可以到台湾岛内旅游探亲.其他大陆居民只可到“金门.妈祖”旅游. 如果十分想去台湾岛内旅游你可以到第三地申请赴台旅游;就是说如果你要去台湾旅游你要先到国外.在办理到台湾的旅游.一般来说我们大率人到岛内旅游一般都是先到泰国然后转到台湾. 注:台当局规定大陆人在台旅游一般有时间限制.而且都要办旅游签证. 一、申请条件 我省常住户口人员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的,可以申请赴台。 二、申请手续 我省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履行下列手续: 1、领取、填写《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台地区申请表》; 2、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 3、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 4、提交与赴台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与赴台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1、前往定居的,提交确能在台湾定居的证明; 2、探亲、访友的,提交台湾亲友关系证明; 3、旅游的,提交旅行所需费用的证明; 4、接受、处理财产的,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 5、处理婚姻事务的,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 6、处理亲友丧事的,提交有关的函件或通知; 7、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的,提交台湾相应机构、团体、个人邀请或者同意参加该项活动的证明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批准的通知以及省、市台办的有关证明; 8、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 三、相关情况 1、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内地居民,应当在所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上签注的有效期内前往。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后,因病或者其他情况,签注到期不能按期返回的,可凭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返回大陆。 2、大陆居民经批准临时去台湾,在台期间自行取得在台居住证明和出入境证件,并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返回大陆的,公安机关不承认其台湾居民身份。 3、国家体育运动队人员应邀赴台访问比赛,集中在北京市公安局办理赴台证件,不需返回户口所在地办理。 4、异地户口人员申请赴台,须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并经公安部六局同意后,才可办理。 四、收费标准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本30元。 一次签注一项20元。 一次加注一项20元。 多次签注一项100元。 延期一项20元。 (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一、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1、申请人自行前往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证。
2、办理证件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同时需要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3、如申请人是《审批表》背面列数的工作单位职员,须出具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4、表格右上角的照片请于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指定拍摄的照相馆拍照。
5、办理好通行证请于指定日期内交至为您办理入台证的旅行社,以便后续操作。
6、申请人携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2面清晰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本复印件一份(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二、前往户籍所在地有资质旅行社办理《个人游入台许可证》:
1、申请书(照片不必贴在申请书上,所有资料必须填写详细.不能空白)。
2、照片(白底2寸清晰照片)。
3、申请人身分证复印件。
4、大通证照片页及G签。
5、申请人户全户户口卡。
6、财力证明:
存款证明(必须人民币五万元以上,重点是开立日期必须于送件日当天开始算起,往前推一个月或一个月以上的日期)。
公司在职证明(必须使用公司正式纸张填写.重要是必须填写职位.年薪15万人民币RMB以上的证明.公司章戳必须清晰,且必须写清币种、开具日期)。
中国大陆所发之金卡(一定要金卡或白金卡),正面必须要有申请人之英文姓名,反面必须要有申请人之亲笔签名。
7、紧急连络人或是组团社经理级以上人员也可以做为担保人,联络人表格签名栏一定要手写,联络人必须年满20岁以上。
8、行程表(要有来台进出日期.航班及航班时间、起飞降落时间、简易旅游地点、住宿饭店及电话)。
9、如果是18岁以上在学之大学生,一定要附上在学证明、学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