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的具体审核审批时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建议咨询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当地民政部门。
以北京市为例,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民政部门审批;审核审批工作应当自收到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十八条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
第四十九条临时救助的具体事项、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者住所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家庭财产符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民政部门审批;审核审批工作应当自收到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需要提供临时住所、食物、衣物或者心理干预等救助服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调本区救助管理机构、慈善超市或者其他专业社会组织等提供救助服务;
(三)向申请人发放临时救助金或者提供救助服务后,仍未解决其困难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其依照本办法向有关部门申请其他救助事项,或者转介到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予以救助。
情况紧急、需要立即采取措施以保障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的,区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先行救助。
扩展资料:
申请临时救助须知
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临时救助的具体审批时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决,建议询问当地人民政府部门申请救助金。
临时救助什么时间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