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屈辱史主要是在1840鸦片战争到1945抗日战争的结束这一段历史。
具体事件:
1、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文明的英国”向“野蛮的中国”贩卖毒品,每年约45000万箱毒品运入国内,给中国社会带来了严重危机,引起中国人民极大愤慨,清政府派林则徐前往广东查禁鸦片。林则徐在虎门海滩当众销毁毒品,人民无不称快。英政府正式派兵侵略中国,48艘舰船和数千英军入侵广东、进犯厦门、浙江,攻陷定海,继而天津大沽口,直至陈兵南京城下。清政府大为惊慌,向英军乞和,英国趁机提出割地、通商、赔款要求,签订了《虎门条约》和《南京条约》,割让了香港、赔款、开放通商口岸。从此,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当时拥有百万大军的清帝国在本土作战,居然败给了数千英国远征军。
2、1856年“第二次鸦片战争”,英、法联军发动了侵华战争,攻占了中国首都,火烧了“圆明园”。清政府随后与俄国签订了《瑷珲条约》,割让了黑龙江以北6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日本决定对华宣战,先后占领了东北安东、凤凰城、金州、大边和旅顺。随后在山东半岛登陆,进犯威海卫。清政府被迫与日本签订了《马关条约》,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及澎湖列岛,赔款2.35亿两白银,相当于当时日本4年多的财政收入,结果使日本一夜暴富。时任日本内阁大臣小野太郎说:“在这笔赔款以前,日本财政根本料想不到会有好几亿白银收入。一想到有2.3亿白银滚滚而来,日本政府顿觉无比富裕。”日本就是依靠这笔赔款,打下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和国力强盛的基础。
3、 随后,清政府又与德、奥、俄等12国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赔款4.5亿两,在北京划定使馆区,成为“国中之国”,向德、日谢罪等。《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精神屈辱最深沉、从而给中国人民带来空前灾难的不平等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