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见下面: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法律分析:
工伤医疗补助金赔偿标准:1、五级,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2、六级,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3、七级,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4、八级,每满一年发给0.6个月;5、九级,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6、十级,每满一年发给0.3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七至八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低于20个月的,按20个月支付,九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10个月的,按10个月支付。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衍生问题:
工伤补贴怎么算?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