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件很难作为证据,建议再进行录音等补充。
法律效应不足,因为不能断定就是本人所为。十万也不是小数目,建议补上手工借条,如果借款人不愿意打借条,就说明他已经不愿还钱。
就一个电子邮件基本不能作为凭证,这个事分险有的还有你有没有有求于这个领导啊
电子邮件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吧
借条也能电子版的吗?签名怎么算?难道电脑打出来的签名有不一样的?
借条打印出来,让他签个字,盖个手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