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人违反《拍卖法》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是擅自设立拍卖企业或从事拍卖活动;2、二是在拍卖中明知拍品有暇疵未予说明;3、是拍卖人及工作人员违法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以及代他人竞买的;4、是拍卖人违反规定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5、是违反规定的比例收取佣金的。对于拍卖人从事这些行为给委托人或竞买人造成损害的,应负责赔偿,或依有关法律承担责任,对于第一类、第三类和第五类行为,法律规定还应给予一定比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