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证一定要本人办理,且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二、办理地点:各乡镇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三、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照片、户口本;
2、其他材料(针对不同办理条件人员按要求提供):
(1)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需提交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及非我省户籍的劳动者,常住地居住证明和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即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商营业执照)、失地证明;
(3)从各类高校毕业、肄业的,提供毕业证(肄业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4)复员转业军人证书;
(5)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
(6)解除劳动教养、刑满释放相关证明。
扩展资料
证件使用
1、《就业失业登记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2、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个体经营人员,凭该证可申请享受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凭所录用人员的证件,也可申请享受企业吸纳税收优惠政策。另外,凭该证还能免费享受政府指定机构的创业培训,并获得创业指导、专家服务等。大学生等创业人员,还可凭此证等材料享受小额担保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就业创业证—-办事服务指南-流程图—滨州市人民政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就业失业登记证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本街道常住居民户口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视为求职登记,办理《失业证》。
二、办理失业证须带如下证件: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婚育证明《计生证》;
4、小一寸相片2张;
5、各类人还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校证明、退学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本人档案、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解除挂靠关系证明、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
三、办理程序:
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2、到本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
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收回原失业证),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
四、注意事项:
由于《失业证》要上网登记,为确保信息准确,请办证本人亲自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