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的书记员主要负责什么

RT 谢谢了
2024-10-30 19: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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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书记员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工作。书记员在相关法律规定里的工作内容包含以下几块:

(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让我们分别来具体解释一下这几个工作包含的主要内容:

第一个主要部分便是办理庭审之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包括:

1、整理核对案卷册数。

2、整理核对有无流程管理表,立案审查人及庭长是否签字等。

3、核对有无上诉移送函、诉讼费票据或诉讼费缓、减、免缴手续。

4、是否有上诉状、答辩状、送达回证、当事人是否在上诉状、答辩状上签名捺印;证明材料是否齐全。

5、廉政监督卡共三联。

6、委托代理手续及身份证明是否齐全。

7、以上材料不完整或缺少,书记员可以不接收案件,退回立案庭补正或补充;对于符合接收条件的,书记员签字接收。

8、书记员在接收案卷后应于当日造册登记,详细记载案号、立案时间、当事人基本情况、诉讼费金额、标的、卷宗册数、承办人等,并将案卷报送庭长。

9、书记员在接收案卷2日内将案卷移送主审法官。

随后是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主要包括:

1、所有人员都必须服从审判长的指挥

2、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3、不准进入审判区,不准随意走动;

4、不准鼓掌、喧哗和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5、不准擅自发言、提问,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 在 休 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6、不准携带武器进入法庭;

7、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8、在法庭审理期间,关闭移动通讯工具。

9、旁听人员不准发言,不得进入审判区

然后才是大家所熟知的: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工作,即庭上的记录工作。

最后便是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也比较好理解,就不用多赘述了。

回答2:

法庭上的书记员主要负责以文字形式把庭审过程记录下来,包括每个人说的每一句话(当然,只需要大概意思一样即可,不必要每字每句都一样)。

二、书记员的工作职责

根据《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书记员工作职责有以下五个方面:

(1) 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2) 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 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4) 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 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及审判实践中的要求,书记员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记录工作

记录工作就是对审判庭审理案件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笔录。笔录是人民法院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诉讼案件的过程中,以文字的形式记载的如实反映诉讼活动的法律文书。制作好笔录是书记员基本的工作职责。根据笔录的适用范围可分为三大部分:一是各类案件通用的笔录,如调查笔录、勘验笔录、法庭审理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笔录、宣判笔录;二是部分案件中使用的笔录,如适用于刑事自诉、民事、经济纠纷和行政赔偿案件的调解笔录,适用于刑事案件和各种执行案件的搜查笔录,适用于强制执行财产案件的执行笔录和查封、扣押财产笔录;三是仅适用于特定案件的笔录,如刑事案件的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死刑案件的验明正身笔录和执行死刑笔录。书记员应当系统地了解笔录的性质、作用、特点和要求,熟悉制作各种笔录的具体方法。

(二)诉讼中的工作

诉讼,是一个案件从收案、审理、审判到执行的全过程,它完全依据程序法的具体规定进行。书记员在整个诉讼中的工作具体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收案的审查与登记工作。接到案件起诉后,书记员应对案件的材料是否齐备、是否完整进行全面审查,经检查无误后进行收案登记,办理收案的各种手续。二是庭审的准备及庭审工作。一个案件经过收案审查之后,一旦确定审理,书记员就要依法做好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它包括各类诉讼文书的填写和送达、张贴公告、布置法庭、宣布法庭注意事项、检查应到庭的人员是否到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同时,在开庭审理中书记员要根据法官的部署及安排,细心做好各项工作,重点是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完整、如实地记录下来。在闭庭后,书记员还要协助法官将开庭中出现的情况和需要办理的事项一一处理好。三是裁判文书的送达及案件的移送工作。对已经依法审理作出裁判的案件,书记员应当及时地将裁判文书送达当事人;对于上诉、抗诉或者依法需要报请复核的案件,书记员要办好送交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移送手续;同时,上级人民法院的书记员要依法办好审查、接受手续。四是执行工作。对于需要执行的案件,书记员要具体办理有关执行的各种法律手续并协助执行官做好执行工作。五是诉讼文书的立卷、装订与归档工作。立卷是从诉讼活动一开始就应当进行的,随着诉讼活动的进行,各种诉讼材料都应随时整理。诉讼活动一结束,就应当将所有诉讼材料分别装订成册并及时归档。

(三)有关审判的其他工作

在实践当中,书记员应当办理的有关审判的其他工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文书、材料的收发工作;2.司法统计工作;3.法律文书的打印、校对工作;4.信访接待工作;5.协助法官起草司法文书;6.在法官指导下调处轻微的刑事纠纷和简易的民事纠纷、调查案件事实工作;7.有关领导或法官交办的其他工作。

回答3:

书记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回答4:

(1) 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2) 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 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4) 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 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回答5:

是做记录及一些辅助性事务的工作

有的法院会分为书记员和速录员,书记员负责日常事务,速录员负责开庭等记录工作

如果没有细分,法庭上的书记员就会负责上面的全部工作记录和日常法律辅助工作

打字快慢直接影响书记员的工作效率

是非常重要的技能

这个最好找个一对一培训的,毕竟每个人的问题都是不一样的

80字每分钟每分钟视频演示:网页链接

这个要求不算高,如果还有问题给我留言吧

我是速录老师,就是这么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