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办港澳通行证在番禺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1号窗口至5号窗口)。
办理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550号永业大厦二楼(1号窗口至5号窗口)
办公电话:020-8469090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扩展资料
港澳通行证窗口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网上预约,无法预约成功的,可前往出入境受理大厅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缴费。
2、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3、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有权取得本行政许可; 申请人享有知情权,实施机关应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流程告知; 申请人有权在办理本行政许可过程中,享有咨询、办理进度查询、投诉的权利; 申请人对本行政许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首次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
广州番禺区办港澳通行证在番禺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1号窗口至5号窗口)。
办理地点: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副楼三楼(1号窗口至5号窗口)
办公电话:020-8481029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备注: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可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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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的前往香港、澳门的申请,应当在60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 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内地公民,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前往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应当在前往香港、澳门之前,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香港、澳门。经批准短期前往香港、澳门的内地公民发给前往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后按期返回。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首次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
办理港澳通行证,流程如下:
1、办证地点: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身份证后面的公安局);
2、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有的地方周一到周五办理,且周五下午不办的)
3、所需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当场复印2元),白底小二寸照片一张(33*48CM)(当场拍30元);
4、费标准: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取证时收取)。
5、周期:十五个工作日
市桥街派出所隔壁的出入境办事处
广州番禺区办港澳通行证在番禺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1号窗口至5号窗口)。
办理地点: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副楼三楼(1号窗口至5号窗口)
办公电话:020-8481029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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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九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二)填写申请表;
(三)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澳门的意见;
(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的前往香港、澳门的申请,应当在60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首次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