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两朝中枢权力体系的基本特点

2025-03-19 07: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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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隋唐实行三省六部制,完整的相权被分割,避免了权臣独揽大全。三省指中书省,尚书省和门下省,唐代尚书省别称南省,中书门下所发的制令,皆由这里转发中央有关部门及地方州县具体执行。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负责贯彻各种政令,处理日常事务。中书省的职能是起草诏令,门下省掌封驳审议。唐初两省共掌中枢决策,合称北省,唐玄宗后,决策重心逐渐由门下省转到中书省。这样三省六部制进一步完善,中枢决策机关,行政事务机关与监察机关的分工更加系统和制度化。
两宋时期,中央行政机构和官职制度路径改革,复杂而多变。宋代三省长官基本不参与政事,形同虚设。另设“中书门下”作为中枢部门的最高行政机构。宰相“佐天子,总百官,事无不统"。又设参知政事以分事权,形成对宰相的有力牵制。枢密院源于唐末五代,宋延其制,掌管全国军事,与中书门下对掌文武大权。三司是主管全国财政的最高机构,其长官三司使又称”计相“,与宰相枢密使鼎足而立,分属皇帝。神宗改制后,撤销三司,财权归宰相,南宋是因边境常有战事,宰相有兼管部分军政,其权乃大。

回答2:

完善(隋唐):①三省六部制,三省长官相当于宰相,相互牵制和制约,避免宰相的专权,又一定程度上牵制君主专制,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②科举制,使门第不高的有才能的人参加到政权中来,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 

加强(北宋):采取“杯酒释兵权”将地方的行政、军事、财政权力收归中央,防止了地方割据局面的出现,加强了中央集权。 

回答3:

唐宋时期君主专制不断加强 中央权力体现在皇权和相权的矛盾 例如 唐设三省六部 宋设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