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十六年前在村部承包本村村民遗弃的土地,后来农业调整统一开发鱼塘,去年遗弃土地村起诉我归还他土地

2025-03-24 09: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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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问题比较难,关键问题是十六年前被遗弃的土地是不是归村民所有,既然承包应当有与土地相关的人签字及担保公证人,日期,盖章生效。还有合同所签承包的年数。如果十六年前就归村民所有,第一次合同到期继续承包但没有重立新合同,按以前一样承包,村民可以追回土地。其它问题就要具体情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