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上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比增值税报表上多1分钱,该怎样调

2025-04-16 04: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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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会计实务操作中,主营业务收入当以防伪开票系统数据为准,也就是说每个月末要将账面记载主营业务收入和销项税与开票系统核对一致,理论上不存在差异,但如果操作不当,比如填制凭证时汇总多张发票总金额手工计算“收入”、“税额”,而不是单独对发票项目求和,就很容易造成零星差异,要在月末对账时对主营业务收入、销项税额进行同步调整一致。要知道,增值税申报表上的主营业务收入、销项税额与税控开票系统有绝对的逻辑审核关系,都来自于税控IC卡信息记录。
所以,无论是否已经出具财务报表,对上述错误(1分钱差异),要在账面进行调整,如果上月报表已报出,可以在次月调整,以使累计数据核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