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外开属于业主装饰装修活动中的一种行为,且该装饰装修行为侵占了公共空间(楼梯间),应属于房产类违法行为的一种。此行为由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2、楼梯间增加了一扇外开的防盗门,占用了公共空间(楼梯间),且防盗门可以归属为规划中的“构筑物”,因此,也属于规划类违法行为的一种。此行为由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对于强制拆除你户的防盗门:
(1)一般行政执法中,“民不告,官不究”已经成了一个潜规则。
(2)拆除有一定的程序,调查-受理-取证-领导审批-告知你权力-下达限期处罚通知-申请人民法院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强制执行。
(3)你对行政机关做出拆除违法建设的决定有陈述、申辩、申请复议和申请诉讼的权利。
4、建议:
(1)谁来查处你的违法建设(防盗门),你当即向他举报其他同地段、同类型的违法建设行为。
(2)坚决履行前面告诉你的应有的权利,质疑执法部门的程序是否合法(一般拆除的程序都不完善,既不合法)。
以上答复不知是否满意,谢谢!
(3)
这要看你的具体情况了。比如要是物业小区内部,这涉及到民法中的相邻权,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
如果是是外部公共空间,这里有很多行政法规规范他。比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
你选择什么法要看他是否侵犯了你的什么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