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云南怒江的身份证在苏州掉了,可以在苏州这边补办嘛

2025-03-21 06: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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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目前不能。
2016年 7月1日,苏州市全面启动异地受理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15省市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这一措施将为长期在苏工作、学习、生活的外地户籍人员,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根据规定,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上述15省市户籍人员,可凭相关手续,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不含临时居民身份证业务,四川省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和吉林省延边州、长白县、前郭县少数民族文字证件暂不能受理);江苏省户籍人员到上述15省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也可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根据公安部部署要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采取“异地受理、原籍审核签发、异地制作发放”的模式。目前,江苏13个省辖市公安机关已经具备全面受理的条件,除上述15省市外,对其他省区市的异地受理工作,要等其具备网上审核签发条件和双方公安机关对接测试后再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