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公司的营运车辆,严格控制转化为民非营运车辆。
如果已经批准,报废的年限应按国家经贸委经[1997]456号、[1998]407号和[2000]1202号文件规定执行:
“租赁客车”使用年限:10年;延长年限:5年;强制报废年限:15年。
”租赁客车“的强制报废期是15年,不得缓检,而转化为民用非营运车辆后,没有强制报废期,达到15年,每年检2次,只要通过年检即可使用。
租赁性质车辆的强制报废期是15年,不得缓检,这个是却别于普通非营运车辆的主要区别,非营运车辆现在没有强制报废期,只要通过年检即可使用,达到15年,每年检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