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全市法制副校长建设成效显著。“四五”普法期间,全市共有605所学校建立起法制副校长制度,共聘请法制副校长589人,其中同时在两所学校兼职共有30人,法制辅导员22人。贵池区337所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共计324人,13人兼职,法制辅导员9人;青阳县99所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共计83人,兼职17人;石台县23所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共计24人,法制辅导员13人;东至县146所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共计158人。法制副校长已成为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力量。
一、领导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法制副校长各项工作开展顺利、成效显著。
调查表明,全市建立起各级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各级教委配合、各学校具体实施,多部门协调配合的一整套工作机制。各区县在每年两次的政法工作会议上都会对法制副校长的工作做专门部署,并纳入每年的综治评审。各区县综合治理办公室与教委每年年初还就法制副校长工作在一起研究布置,同时,其积极 选派本单位并支持本单位派出的兼职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许多学校十分欢迎法制副校长来校开展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向其征询意见。各区县都建立起相应的法制副校长的培训机制,通过办培训班的形式全面提高法制副校长的综合素质。
二、择优配置,合理安排,法制副校长整体素质较高。
全市法制副校长整体素质高,当中长期从事政法工作的占78.5%;配置切合实际,如石台县六都乡地处山区,六都乡中心小学聘请林业公安人员苏明书担任法制副校长。针对该地实际情况,他结合《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开展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贵池二中地处城乡结合部,周边环境复杂,针对这种情况,其聘请贵池区法院刑庭副庭长张晓丽担任法制副校长。该同志结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普法教育。通过择优配置,充分利用了良好的法制资源。
三、法制副校长工作认真负责,授课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调查表明,所聘请的法制副校长备课认真、讲课形式多样,结合未成年人的特点有讲座、图片展、幻灯片、放录像等多种形式;内容丰富,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结合其他相关法规进行讲解,内容涉及安全、道路交通、卫生、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效果明显,违法违纪方面,“四五”期间大部分学校无一起未成年人违法违纪现象,其中东至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石台二中等以前问题较多的学校2005年无一起违法违纪现象;同时,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也取得显著成绩,大部分未成年人能够理解并遵守交通规则,2005年两县无一起未成年人交通事故,很多小学中由于未成年人年纪太小无法理解交通规则时还出现了“大带小”高年纪学生主动帮助低年纪学生的现象。贵池区检察院臧胜阳同志担任贵池实验小学副校长期间工作认真,荣获2004年度“安徽省优秀法制副校长”称号。他主动与学校联系,及时了解未成年思想动态,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同时,公示其电话号码,方便学生与其联系沟通,学生们认为不方便与家长、老师谈的话都愿意说给他们的臧校长听;他善于切合实际选取案例,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如实验小学地处闹区,交通状况复杂,他根据这一实际情况展开交通安全法制教育。2003年至今,该校未发生一起未成年人交通事故。
二、法制副校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与常规教育脱节。目前,由于学校的升学压力大、很难投入太多授课时间,法制副校长、辅导员都有主要工作任务,同样很难保证授课时间 。大部分学校的法制课主要采取一学期1到2次集中上大课的形式,少数学校甚至出现 一年1到 2次的现象,授课时间短、周期长,不能够建立系统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从而无法长期有效的树立巩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
二是普遍教材缺乏。在调查中发现大部分学校只有一本统一教材少数学校甚至只有将法制副校长的教课稿加以收集整理在学生班会和周会上进行教育。由于教材缺乏,有的学校只好自己上网下载相关法律条文,自己组织老师编写讲座,也只能就某个方面问题进行教育,很难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展开系统全面的法治教育。在一些乡镇学校,由于其信息相对闭塞基本只有依靠法治副校长每年一到两次的授课稿来进行日常法制教育,法制教育的教材非常缺乏。
三是部分法制副校长授课内容与现实脱节。主要体现在农村中学的法制教育中。比如石台县兰关小学法制副校长讲交通安全法规时强调注意交通指示灯但兰关没有交通指示灯又无其他手段表现,结果我讯问了10个小学生仅2人知道3人有印象另外5人无任何印象。在城内学校主要体现在大部分学校的法制副校长的授课内容过于偏狭。调查中发现东至县城内四所中学、一所小学2004至2005年法制副校长共授课11次,石台县2中、七里中学2004至2005共授课8次,共计19次授课,内容只涉及2个方面:安全和校园犯罪。诚信、公正、秩序等法律道德和法律原则等方面则被忽视,致使无法为未成年人寻找到充分的遵守、执行法律的逻辑基础,进而无法让未成年人建立牢固的法制观念。同时,也会导致未成年人偏于误解遵守、执行法律是屈于现实的需要的趋势,长期以往不利于引导未成年人自觉的遵守、执行法律。
四是法制副校长缺乏与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沟通。调查中发现所有聘请法制副校长的学校都采用集中上大课的形式,规模大的学校比如东至二中,学生4800人。这种模式不可能为学生提出疑问提供太多机会,很多涉及个人隐私方面的问题也无法在这种大课上提出,致使法制副校长无法有效的把握其所教授的未成年人的法制思想动态,接受教育的未成年人也无法进一步了解、把握法律知识,从而无法建立牢固的法制观念。
五是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不完善,缺乏对法制副校长工作的物质支持,也缺乏对其工作的监督。所有的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的学校都采用聘书形式而无任何物质支持,换言之,法制副校长的备课、制作幻灯片、购买教学光盘等费用由自身承担;另一方面由于法制副校长都有本职工作,仅出于道德义务来授课并无任何监督,致使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缺乏牢固的物质保障和责任保障基础,其授课质量也无法保证。调查中发现部分学校尤其一些乡镇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一年授课一到2次还不定时,授课后则借口其教授的还不成熟并不留给学校讲稿以方便学校进一步进行法制教育。
六是有的法制副校长授课缺乏针对性、计划性。调查中发现,某些法制副校长照本宣科、脱离实际,只懂念发条、读课本。很多学生反映其上课过于生硬,不易理解。还有些法制副校长缺乏计划,有的法制副校长有时一学期上两次课,有时候一年才上一次课。
三、加强与改进法制副校长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相关部门要真正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加强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相关规定。
二是要制定统一的法制教育规划。教育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应根据年度制定出中小学法制教育规划,提出该地区法制教育的重点内容与要求。学校与法制副校长一起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出法制教育计划。一、进一步完善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提出两方面措施,一是建立完善的物质支持、工作责任、监督机制等一整套机制。杜绝部分法制副校长工作积极性不高,有应付的现象,同时尽量提高法制副校长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其工作责任心。,以期进一步提高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质量,牢固树立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二是进一步加强完善法制副校长素质教育。主要将素质标准纳入法制副校长选拔、考评体系,进一步提高法制副校长本身的素质,尤其是乡镇学校,务必进一步加强选拔工作,努力提升其素质以保证乡镇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质量;
三是进一步将法制副校长的工作纳入学校常规教育,提出三点措施。一是提高最低工作限度。目前,东至、石台两县都是要求法制副校长工作时间为每学期2次课的要求,应该调整到每学期至少4课时为佳,以保证每个月至少一次法制课,以期长期、系统的巩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二是“寓教于课”,进一步加强法制副校长与学校相关科目老师协调沟通。建立相关的沟通协调制度,加强与学校老师的常规教育,尤其是政治、语文、思想品德等科目相衔接,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常规科目的教学课程中,以期进一步在未成年人日常学习、生活中深入了解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三是建立法制副校长工作的电子信箱,方便未成年人和其监护人及时反映情况,同时也帮助法制副校长进一步了解未成年人的情况,正确把握当地法制教育的特点,应地适宜,应时适宜,制定正确的法制教育方针,全面、有效的巩固、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
四是进一步协调、沟通各部门,保证法制副校长工作的时间。至少每学期、每月提供一些时间供法制副校长们调研、备课,以期保证其教学质量;
五是进一步丰富、完善法制课教育形式。提出两点措施:一是组织相关力量编写法制教育课的教材及多种辅助教材;二是建立包含图片、幻灯片、录像等法制教育课的资料库,方便法制副校长们针对本地的实际情况展开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
六是进一步建立、完善法制教育效果评估机制。提出两点措施:一是建立定期调查机制,注意调查未成年人的法制思想动态,为法制副校长工作提供参考;二是进一步协调各部门对未成年人的工作信息的沟通,保证全面、有效的把握未成年人的各方面情况,以期对症下药,树立巩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