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遗体捐献需要去三个遗体捐献接受站办理,分别是: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协和医学院。
一、北京市红十字会及接收站联系方式
1、北京市红十字会
北京市红十字会捐献服务中心咨询电话:6394723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除外。
2、三个遗体捐献接受站
首都医科大学,电话:83911443,13693207317;
北京大学医学部,电话:82802466,15810955403;
北京协和医学院,电话: 69156975,13501100862;
注:座机周一至周五8:30-17:00,手机24小时。
二、遗体捐献的条件
1、遗体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献遗体。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捐献遗体的,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非正常死亡者暂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之列。
扩展资料
遗体捐献流程
1、申请登记
凡在本市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
(1)申请表一式四份,分别由市红十字会、登记接受站、捐献遗体者本人、执行人(家属、亲友或工作单位、居委会干部)留存。
(2)到附近公证处免费办理公证。
(3)登记接受站依据公证书办理登记手续,向登记者颁发由市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遗体捐献纪念证”。
2、接受站接受程序
(1)通知。
捐献者去世后,执行人应尽快在医院或街道开具死亡证明后,通知登记接受站。
(2)接收。
接受站接到通知后,做好接受遗体准备工作,派车前去接收遗体。
(3)登记。
接受站登记时需提供以下信息:①捐献编号②捐献登记号③死亡证明复印件④死亡日期 ⑤年龄⑥性别⑦捐献日期⑧执行人姓名及联系方式⑨捐献者生前照片1张(1寸)及身份证复印件⑩其它材料(如捐献者生平事迹介绍,生前视频、音频、照片等)。
(4)发放。
①遗体接受证明②纪念品。
参考资料来源: 北京市红十字会—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手续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