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不明白什么叫两个专利的冲突,我想你的意思应该是一件实用新型与另一件发明专利的内容是一样的吧? 如果两件专利的权利要求是一样的,那么根据:一发明一专利的原则,只能有一件专利可维持下去,那就看申请时间,早的留下.如果一件专利的权利要求的内容在另一件专利说明书中有揭示,看是不是抵触申请,如果是,则无效.
第二个问题不是很明白,那我就继续猜你的意思,你的意思应该就是两家公司对同一个技术方案都有专利,这时候应该怎么办? 如果两家公司的两件专利的权利要求相同,则根据上面所述的先申请原则处理,如果其中一件专利的权利要求被另一件专利说明书揭示,也根据是否为抵触申请处理.
为清楚此问题,BaiduHi我。
实用新型不进行实质审查,可提请宣告无效请求。
还有两个因素考虑:在先申请和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