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规定看,你涉嫌欺诈,将导致你们的约定(合同)无效,你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同时,你又如何办理辞职手续呢?(提前一个月)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1、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3、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谓的违约责任,有约定的从约定,原则上,你要承担由此给对方带来的损失,你在结算工资时,必然会遇到麻烦。如果申请仲裁,耗时费力,不知你是否有精力来做这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