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的反腐败机制主要由反腐败立法、设立国家反腐败监督机关、制定反腐败措施、加强腐败惩处内容组成。
苏联时期,腐败是伴随着特权阶层的产生而不断发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特权阶层以权谋私,通过特权掠夺国家财产和社会财富。而在苏联解体后,转型以来,俄罗斯腐败在特点和表现形式上都发生了较为巨大的变化。与苏联时期相比,腐败手段逐渐隐形化,腐败范围逐渐扩大化,腐败的新特点、新形式、新情况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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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腐败的特点:
(一)腐败范围广,程度深且危害大
俄罗斯在转型中不断打破计划经济体制、引入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腐败也随之蔓延出来,腐败行为严重蔓延到俄罗斯国家的各个领域,范围之广令人瞠目结舌。无论是俄罗斯政府的高级官员还是底层公务人员,腐败现象都屡见不鲜。
腐败现象渗透国家机关的各个部门,不仅出现在国有资产管理、金融、税务等各个职能部门,还出现在法院、检察院和反腐败机构等国际司法机构。司法腐败主要表现在法律尊严未得到保障,以及司法独立性的却是。司法制度被行政权力干扰严重,被视为政治专政的工具。
(二)腐败呈现不同领域与地区间的差异化
从不同地域、不同时期来看,腐败情况也各有不同。自苏联时期以来,国有资产始终是俄罗斯腐败分子追逐的重点。
①反腐败立法 ②设立国家反腐败监督机关 ③制定反腐败措施 ④加强腐败惩处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
一个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这“三个坚持”一个坚决。明确了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具体方针,反驳了反腐败转移论、停止论、禁区论等错误观点。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只有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历史周期率,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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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取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要求,这无疑是最终战胜腐败、解决腐败问题的号角。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实现这一目标描绘了战略蓝图。
一是明确了战略目标。“以压倒性优势打赢反腐败斗争”。从党的十九大精神来看,总体目标包括三个标准,即全面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在十九大报告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提交的工作报告中,要强化对腐败的震慑作用,扎牢腐败的笼子,增强不愿腐败的自觉性。中共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相信,反腐败斗争一定能够取得压倒性胜利。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反腐败有了良好的开端,有了扎实的基础,广大人民群众也有信心。
二是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战略对策体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第十三部分,即“全面从严治党”,详细阐述了这些措施。可以总结为3+1,即3个基本对策和1个直接对策。
三个基本措施是: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完善党风纪纪、完善党和国家监督制度。这三种对策的基本作用不难理解。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全面从严治党,必将在领导反腐败斗争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