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玉林市陆川县的圆通老板,每三个月才给其他乡镇发放一次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2025-04-01 03: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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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显然圆通老板的做法已经违反了本规定,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维权,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回答2:

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告他,不过人家是三个月一次发三个月工资吗?告了之后做好辞工的准备。

回答3:

你跟他是雇佣关系签合同的话可以告他,违法!代理合作关系签的季度合同的话那就是你自己的事。

回答4:

维权不管用的这是你们公司定的制度,他又不是不发。

回答5:

违法行为,和老板协商沟通一下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