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义务兵役期间是没有探亲假的。但是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可以请事假15天。
士官按照下列规定,享受探亲假和休假的待遇:
(一)未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下士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日;中士以上士官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日。已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日。
(二)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日。
(三)已婚士官与配偶、父母不在一地生活,但其配偶与其父母或者父母一方居住在一地的,只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与配偶、父母均不在一地生活,一年内同时符合探望配偶和探望父母条件的,只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45日。
(四)不享受探望父母假和探望配偶假的高级士官,每年享受一次休假,服现役不满20年的假期20日,满20年的假期30日。
士官探亲假期不含途中时间,往返路费按照规定的标准报销。
对在高原、边海防和特殊岗位工作的士官,可以适当增加假期,具体办法由总参谋部规定。
这个真木有
以前三年义务兵的时候第二年年底有一次探亲假
一般到了第二年后就可以回来了啊,找点关系或者学校有什么考试之类的就可以请一周的假了。而且到了第二年后在连队用手机是可以的,就是不要太明目张胆了
没有,绝对没有,家人可以去看他,新兵连也可以,不过连队不大同意,还要伺候探亲的人。其实没有那必要,就两年很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