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审理的案件可以旁听。
《民事诉讼法》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审判公开是基本原则上,只要不是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国家秘密的,法律是允许旁听,需要带身份证,并在法院办理有关旁听手续。
到法院旁听,需要携带身份证件,以便法庭核对和安全检查。
另外,如果受法庭座位等条件限制,法院可以临时通过发放旁听证的形式予以限制旁听人数。
如果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不行。
如果是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人都可以旁听,没关系的。您把您的身份证带过去,在法院门口登记一下就可以了。如果门口没人登记的话,您直接进找个位置坐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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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审理的案件,可以去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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